土地承包属于土地交易中的一种类型,在农村地区尤为常见,当双方确认土地转承后,需要签土地承包合同,但是有的承包方要求将土地的承包年限延至终生,那法律允许吗?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
■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只能在一定年限内进行,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限。
所以,土地的承包合同是不可以签终生的。
土地承包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
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当包括:↓↓↓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包括水田、旱田、水面、果园、山林等)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
(3)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这一条款是从签订合同到终止合同这一段时间所进行的明确约定。
(4)承包土地的用途。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用途或者项目不能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这一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违反承包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约定。比如,承包方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发包方不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等违约行为的发生。另外,合同也要对那些因发生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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