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0月10日讯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性,使广大农民更深刻地认识到发展林下经济对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作用,提高广大农民造林、育林、护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加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充分考虑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构建稳定的生态体系。
三、渠道建设,健全体系。一是要加强融资渠道建设。为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应采取拔营多渠道的办法,来融资发展。 二是要强化加工、流通、销售渠道建设。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拓宽林下产品在加工、流通和销售的渠道,使得好产品能够卖得出去,真正有销路,挣得到钱,林农能够实实在在得到利益,尝到甜头。
四、培育龙头,示范推动。津市市林下经济发展虽初见成效,但大多单打独斗、效益低下,缺乏龙头带动。因此,扶持典型,抓好龙头带动就显得尤其重要。
同时要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该市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 新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林农、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培训服务,帮助林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大技术保障力度。
总之,发展林下经济,要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得实惠为目的,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通过严密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落实发展林下经济的领导干部负责制,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逐步朝着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努力确保林下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使其真正发展成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而拓宽增收渠道,既培养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又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的目标, 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湖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