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再次明确强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此通知重拳出击,剑封耕地植树种草行为,在网上好评如潮。
多项法规均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树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保障,关系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基本农田又是最优质、最高产、最精华的的那部分耕地,是“口粮田”“养命田”。截至目前,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全面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不允许在此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就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饭碗”。
事实上,对于基本农田种树问题,我国多项法规均规定:不允许,不准,禁止。
早在2004年,国务院还围绕专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特别指出:“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新修订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亦明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无论是从粮食安全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上,不难看出,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种树的!
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处罚十分严厉。依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已种植的树木怎么办?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出现耕地种树现象,一方面源于农民为确保外出务工期间田地不荒废,一方面则源于种树投入少收益高。再加之借故种树有利于生态绿化等理由,一些地方对耕地种树植草没有严管严控,甚至对基本农田种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19年1月联合发出相关通知,提出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通知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不得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经种植的,通知指出,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在核实整改工作中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补划。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强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同时,还明确了“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这一就意味着,如果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且不恢复的,不仅要调出基本农田,种植户将不能再享受粮补;而且因违规造林,也享受不到造林补贴。如涉嫌违法,还将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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