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土地就是农民赖以生存生产的基础,如何在保有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使农民享受到土地及其附加值带来的利益,这不仅是民生问题,也关系到未来农业的发展。土地流转和土地入股都搞得如火如荼,土地流转和入股到底哪个好呢?
什么是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的方式,看似不错,但实际上农民没有享受到产业增值后的收益。比如不少合作社还从事有粮食仓储、烘干、加工等,所得收入远高于基本地租,但这和农民没关系。
什么是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将农民的土地折算成股份入股合作社。比如你家有10亩土地,你以这1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经营、管理、核算,最后扣除生产成本、公积金、风险金等提取费用,剩余部分按10亩地折合后的相应股份,给予分红。
土地流转有啥好处?
◆ 外出务工者
土地流转对外出务工农户来说,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每年获得稳定收益,另一方面可以从繁重的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在二三产业中获得收入。
◆ 农业种植大户
土地流转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让农业种植大户有了施展“拳脚”的舞台。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农业种植基地,改变传统种植方式,集中生产,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 家庭农场发展
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家庭农场大部分土地必然是通过流转得来,而流转而来的土地的稳定性就非常重要。
如果一个家庭农场每年经营的土地规模变动太大,显然是对农场经营极端不利的。土地的流转如果大部分是短期的,家庭农场就难有专心经营的积极性,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在短期承租的土地上做长期的投资,这对于农业生产也是不利的。但是,外出务工的农民是否愿意长期转租土地,取决于外出务工农民对于自己在城市立足可能性的考量。如果城市始终视农民工为过客,那么农民工也难以在城市找到归宿感,农民工有叶落归根的想法,就不会将自己的土地长期转租。
土地入股有啥好处?
◆ 产业增值
合作社由过去的土地流转承包,变成土地股份,能够让农民分享到产业增值的收益。
◆ 入股农户参与经营决策
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后,农民参与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入股农户通过全程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能够增强农民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对于提高农村基层管理和民主化水平,大有帮助。
◆ 调动生产积极性
在收益分配管理上,股民分红和产量效益直接挂钩,大家都想把蛋糕做大,铆足了劲儿在想法子节约成本、提产增收。效益好分红就多,这就能直接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
◆ 无需外出赚取收入
除了种粮增收,有意向的农民还可以到合作社打工。有些科学施肥、打农药等技术活儿,需专业、懂行的农户来干,所以这部分农民除了每年的分红外还能额外赚一份工资。
农村土地承包你知道多少?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限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
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鉴于林地的特殊性,许多地方都将林地的承包期限适当延长。在立法过程中,许多地方、部门建议,同耕地相比,林地的承包期应当适当长一些,以规定30年至70年为宜。对有些特殊的树种,70年的承包期仍显不够,应当更长。
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定期限
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更好地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本法在第62条对这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依照本法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例如,实践中,一般鱼塘的承包期为1至3年。对承包“四荒”进行治理开发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期最长可以达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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