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怎么才叫农村呢?首先得有土地耕种,能生产粮食,农民因就近耕种方便,便于互助,群居在了一起,这就形成了农村的细胞:一个个星罗棋布的村落。
自从有了村落,土地争夺兼并从未间断,往大里说是争夺地盘开始的历朝历代战争,让历史迭代;往小里说,村落与村落之间因土地因水资源发生械斗。
在咱数千年华夏农耕文明里,有了战功的被封为千户侯万户侯;大清王朝权贵们跑马圈地,民间土豪劣绅通过经济或者其它手段把土地占为己有,然后租给落魄的穷人耕种,他们收租。这便有了地主。
简述一下农村土地多少不均的概况
咱们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全国的土地属于国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的集体又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人民公社时期叫“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下设生产小队。
而一个集体的土地多少并不均匀,如果这个村居住农民中,在解放前地主多,地主大,这个村土地就多;若某个村地主少地主小,村里的土地就少。
还有一个情况,同一个村庄里,各个生产小队的人口和土地面积也不相等,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地主所在的生产小队决定了小队的土地多少。虽然人民公社时期,因为土地划方,做了一些调整,并没有做到一个村的人均耕地平均。这就是农村土地面积不等的历史原因。
1980年,集体耕种土地的模式解散,分田到户,就是把村集体的土地按照户主家的人口数均分了。可能有个别村当时分地没有完全按照人口均分,但邯郸平原上的农村,绝大多数都是按照人口均分了土地。在这个分地具体实施上,又基本上是按照生产大队下设的生产小队为单位,均分了土地。
所以就造成,以邯郸平原农村为例,有的村庄人均土地2亩以上;而有的村庄人均土地只有几分地;有的生产队人均耕地3亩以上,有的生产队人均耕地不足0.2亩地。当时分地,同一个村庄虽然各个生产小队人均耕地多少不均,农民并没因分地造成混乱。
这就是农民之间的默契或者是农民之间对历史形成的差别的默认。
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需要,有距离县城近距离市区近的村庄,农民的土地全部卖了,现在一分地也没有了。还有,同一个村里因为农户人口发展不均匀,宅基地占用等,同一个生产队原先人均耕地面积相等的村民,现在耕地面积也有了很大的悬殊。
搞懂上述农村土地实际情况,才明白农村土地再延长承包30年的复杂性
现在,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很多已经因各种原因失地的农户,盼望村里的土地再次能打乱重新分配。可农村也有不少去了人口的农户笑道:你们把土地占了盖了房子,你们把土地卖了,钱花了,来分我们的土地?没门。
很显然,只要农村再次把土地打乱重新按人口平均分配,就会引起农村社会混乱,村民之间矛盾加剧,很有可能出人命,这不是危言耸听。农村混乱,这特别不利于正在推行的乡村振兴战略。
据7月11日,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记者乔宾娟报道: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全国有20个县(市、区)成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先行试点,其中包括河北省的邱县和鸡泽县。按照要求,试点地区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作为开展试点的基本遵循。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试点地区要指导试点村(组)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延包方案并批准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再延期30年不变,政策惠及不到个别农户
回村歇歇老农,长期生活在邯郸农村,并且曾经以个人行为对邯郸辖区十几个县走访。表面上看,农民好像是不在乎自家户头上的土地,可只要真的把土地打乱重新按照现有人口均分,矛盾造成的混乱是不可预见的。
维护现有土地现状不变,村里的确有个别农户需要土地,这些农户也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行为。
还有比如同一个村的村民,土地距离城市建设近的,被合法征收了,被修路占用了。仔细想想,这部分农户也是牺牲了户头下的土地支援了城市建设,难道他们不该重新得到村集体的土地么?
当然,有的农户会说,土地被征收他们得到了钱。可你想过没有?在20多年前土地征收的钱是很少的,农户土地被征收一次性得到的补偿,和土地价格不断增长不成正比。说白了,就是说土地卖的早了不合算。
可有的农户说,在当时还是很羡慕你们的土地被征收能得到一笔钱,不用种地了……
关于土地承包再延期30年不变政策,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不过这也是好事,说明农民还是非常重视土地的。
关于农村土地调整,个人认为:
一、如政策决策者,追求的是农村暂时的稳定,也只能继续延期农村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维持现状,不能打乱重分。
为什么?因为失地的农户也没有饿着,打工等的收入让其家庭经济状况比有地的农户也差不了多少。
二、因各地区不同,分别施策,不用一刀切。在各地区分别对待下,也可以各村分别对待。具体到每个村要先把现有土地情况捋顺。
以邯郸平原农村为例,若要把土地打乱重分,就要先把村民建房的宅基地捋清楚。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宅基先丈量,就是要在再均分土地时,扣除农户不合法的宅基地占用面积。例如甲农户应该分得土地5亩,违建宅基0.8亩,甲农户实际分配土地4.2亩。还有把土地违法卖给邻村的等等,都按照甲农户对待处理。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对未来乱占耕地建房也是敲响了警钟。为什么不建议对违法占地建房拆除复耕?因为不符合农村实际,也拆除不了。至于为什么拆除不了?多占者也算是农村的权贵吧!
三、要彻底把农村土地打乱重新平均分配,只有一招:把农村的土地全部没收归为一个集体耕种10年,各家各户的地界没有了,对土地感情浓厚的老农也去世或者老矣!村民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再人均分配就没有阻力了。
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呢?肯定是损招是取乱之道。对于邯郸平原来说,如果不论种地成本增加产量降低,种粮食可完全实行机械化,地是抛荒不了。
可一部分人没活干,不能挣钱,又没有几亩地耕种,国家能不能给他们发生活费,养起来他们?你可能要说,靠村集体嘛!把集体土地攥在自己手里的人,真能先富带穷人后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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