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
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100项的通知
办科字〔202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林科发〔2017〕46号)和2020年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围绕当前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建设技术需求,遴选出了2020年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100项(见附件),现予发布。
请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当前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科技扶贫的技术需求,重点推广本次发布的100项林草科技成果,并在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和建设工程等方面,根据生产实际,予以重点应用,使其真正体现推广价值、发挥带动作用。成果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100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