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确权颁证之后,又开始对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工作,但是有4种宅基地可能无法进行继承,最终将被村上收回,归村集体所有,你知道都是哪些宅基地吗?
1、分户的无法继承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子女一般都是同父母一起生活,当然也就拥有父母生活物资等的继承权。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和父母分开住,而且户口也没在一起,存在分户现象,同时也有自己宅基地的就无法再继承父辈宅基地了,因为分户了,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虽然血缘上是亲人,但是如果子女再继承父辈的宅基地的话,那子女就拥有了两块宅基地,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因而是不能继承的。
2、违法的无法继承
对于宅基地,我们都知道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宅基地是让村民用来建房居住的地方,但并不是你想在哪修房哪儿就成了你的宅基地,没有经过国家允许擅自改变了土地的性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宅基地,这类宅基地子女肯定是无法继承的。
3、五保户的宅基地
对于五保户,想必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知道,主要是指没有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类人,这类人一直由村里在供养,他们去世之后,村里会安排他们的一切,宅基地自然也是被直接收回的,无所谓继承问题。
4、闲置超过2年的无法继承
近年来,农村有很多家庭由于长年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工作生活在外面很少回家,好多都只是过年的时候到家里待几天年过了就都回去工作生活上班了,有些人甚至都有一二十年都没回家了,对于这类人他们的宅基地自然是在长期没闲置,对于这些闲置超过两年的宅基地,国家将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收回,如果还有子女要继承的话,那肯定不行,因为宅基地已经超过两年了,就不在农户自己的了,更别说是宅基地的继承权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下来宅基地,却长期闲置未使用的,村集体有权利收回,这个长期闲置指的是闲置超过两年以上。
学过《土地管理法》的人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一般情况下所有权是会集体所有,而使用权是房屋拥有者的,也就是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实际上仅仅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即房屋等不动产资源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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