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分类经营的含义
林业分类经营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个层次是指森林分类经营,第二个层次是指林业分类经营。森林分类经营是根据森林的自然特征、功能特征、区域特征、林地质量和地力条件、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对森林的分类,分成商品林和公益林,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经营管理。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森林分类经营基础上,划分商品林业和生态公益林业经营单位,建立林业商品林与工业加工有机结合以及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体系,包括森林分类经营、森林场圃的分类经营、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分类经营和相应的经营管理体制,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森林分类经营和林业分类经营是两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森林分类经营侧重于技术,是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林业分类经营侧重于经营管理,属于社会性质的经营活动,是森林分类经营的手段和途径,其目标是通过实施,在中近期内达到建设两大体系,即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思路
新形势下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思路是: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深化分类经营改革,实施分区突破战略,促进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一思路的含义是:按照现代林业的要求,必须坚持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森林的多功能满足人类的多需求,努力为社会提供持续的、多方位的服务。但是,在推进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中,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因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林业自身的科学属性已把林业建设定位在生态建设的主体位置上。应该看到,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任何行业都代替不了的。只有坚持生态优先,林业建设才能够与国家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林业部门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生态环境中的主体部门,林业的位置才摆得正、上得去,才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林业产业的发展,因为林业还肩负着经济建设和向人民生活提供木材和林产品的职责,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因此,林业的发展必须从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出发,兼顾林业的三大效益。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林业和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的商品林业,按照各自的特点和规律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投入渠道和发展模式。因此,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以及国家对各地区林业建设任务的不同要求,分区域确定林业建设的重点。从整体上讲,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劣,是公益林建设的重点地区;东部地区生态条件相对较好,是商品林业建设的重点地区。
具体布局上,可把全国分为四个区域,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突破,从而实现全国林业发展的总体推进。
第一个区域是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这一地区,是我国求土流失最严重、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因此,这一地区在兼顾经济发展和农良致富的条件下,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公益林业,并以工程建设的形式来推进,有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对天然林停止采伐,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管护;二是对宜林荒山要造林绿化,尽快恢复林草植被;三是对陡坡耕地,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
第二个区域是西北北部、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沙干旱地区,这一地区是我国风沙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也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因此,这一地区林业建的主体任务也是发展公益林业,并以工程建设的形式来推进,有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严禁乱砍滥伐、乱采滥伐和乱垦滥牧,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二是在沙漠仍在推进的地带,大力植树种草,建立起遏制沙漠进的生态屏障;三是对已沙化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积极扩大林草植被;四是对已形成的沙漠绿洲,要在巩固的基础上不断扩大。
第三个区域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这一地区既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又是东北地区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和东北三江平原、松辽平原大粮仓及呼伦贝尔大草原牧业基地的天然屏障,搞好这一地区的林业建设,关系到东北、内蒙古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长期过量采伐,目前,这一地区的森林质量已经严重下降,大径级林木已经基本消耗殆尽,虽然森林面积没有减少,但基本上都是中幼林,已难以继续承担大规模的木材生产,这一地区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减少木材采伐,使林区能够有效地休养生息,采取的办法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林区从采伐森林转向管护森林,通过休养生息,恢复森林资源。
第四个区域是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地区,这一地区从总体上讲属于经济相对发达、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区,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继续加速推进本地区生态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商品林业,努力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需要说明的是,分区域确定林业建设的重点,只是给各个区域的林业建设确定一个主体任务,并不等于在这个地区就不能搞其他林业建设。同时,采取以工程的形式来推进林业建设,只是给了一个主要的实现形式,也并不等于这就是林业发展惟一的实现形式。因此,在分区域确定国家林业建设的重点,实行分区域突破的同时,对每个地区建设,都有一个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林业建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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