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辽宁省重点林业县,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生态修复造林15万亩,实现了再造一个国有林场的目标。
清原县是浑、清、柴、柳4条河流的发源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2%。近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造林绿化,境内已经没有大面积荒山。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清原县将造林的目标转移到边角零散地块,以清退小开荒为主攻方向,清退出15万亩林地实施造林,相当于一个较大的国有林场的面积。
日前,清原县政府决定,2020年将继续开展林业用地小开荒退耕还林3万亩,同时做好小开荒还林后期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