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我市正通过立法强化城市绿化指标的刚性约束。11月26日,《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提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属于强制性内容,并对城市建成区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进行简易绿化作了规定。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曾礼在会上表示,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需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绿线等绿化指标的刚性约束,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该建议。修订草案第十二条提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城中山体和江河、湖泊、水库蓝线以外的周边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等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应当划定城市绿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属于强制性内容,应当严格执行,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有意见提出,城市建成区部分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因长期不开发,长满杂草,甚至堆放垃圾,影响市容市貌,建议增加对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进行简易绿化的规定。” 曾礼表示,法制委员会也采纳了该建议,在修订草案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土地储备机构是对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实施简易绿化的直接责任人。
修订草案规定,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简易绿化的,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此外,修订草案还增加了未按规定进行简易绿化的相应法律责任:未对城市建成区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进行简易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对未简易绿化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重庆日报记者 颜若雯 实习生 刘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