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来,广西年均新造林约400万亩,加上全民义务植树,每年人均新增树木10株以上。进入“十二五”,广西成为全国最大木材产区;2017年起年产木材超过3000万立方米,约占全国木材产量的45%。植树造林的“森林增量”,整倍大于林木采伐的“森林减量”,使得广西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目前为7.65亿立方米,相当于每个广西人拥有15立方米以上“活立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实施造林灭荒、绿化达标等重大行动,并将造林绿化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进入21世纪,广西大力实施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大力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植被生态质量近5年来位居全国最高水平。近年来,广西林业部门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调整树种结构,实施人工纯林改造,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经济林,更多培育大径材、无节材和混交林。广西植树造林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林所占比例超过60%,其中重点生态工程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混交林比例从10%左右提高到80%以上。坚持面上造林与困难地造林协同推进,在山体陡峭、基岩裸露度高、造林难度大的石山区以及公益林区,当地政府实施封山育林,禁止商业采伐、开荒、采石、取土、砍柴、放牧等破坏活动。在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种质资源缺乏、单靠封山育林难以恢复植被的地方,强化人工种植,加快植被恢复进程。得益于一系列治理和恢复措施,目前全区石漠化土地面积比2011年减少了38.72万公顷,减少率为20.2%,是全国8个石漠化省区中减少幅度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