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林业基地主干道路、水利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建立“1+7”科技服务平台,补齐林业基础设施和科技短板。
推进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全面运行,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突出创新林业绿色金融服务,推进“林长制”项目贷款试点。
6月24日,安庆市出台《安庆市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以下简称《政策》)。作为林长制“1+N”政策体系的主体政策,《政策》突出“促发展、补短板、活机制、解难题、强保障”,为林长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供给与政策保障。预计今年安庆市财政补助资金超过5000万元。
《政策》注重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支持高效林业基地建设。对当年新建木本油料、特色经果林基地200亩以上或花卉、种苗基地100亩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亩2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新建特色林下种养基地面积300亩以上,且每亩投入1000元以上的,安庆市财政给予每亩2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解决林业生产用地供给。每年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项目用地需求。
在补齐林业基础设施和科技短板方面,将林业基地主干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对未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林间道路给予补助支持。将林业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改造及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等项目。对蓄水池等设施每处补助1.5万元。对森林(湿地)旅游康养基地按新建电力设施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建立“1+7”科技服务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1个市林业产业化技术创新中心和7个县级林业科技服务平台,着重推动大宗林产品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安庆市财政每年安排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中心基本运行和研发设备购置。被省级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中心的林业科技服务平台,分别补助20万元、50万元。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落实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强化流转服务和交易监管,推进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全面运行。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木所有权证发放,并赋予其抵押贷款、申请林木采伐等权能,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政策》突出创新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安庆市加强与国家农发行深度合作,推进“林长制”项目贷款试点。对质押、抵押融资,按担保费率的50%补助。对当年享受中央财政贷款贴息,按贴息额的15%补助。对当年叠加森林保险,按保费的10%补助。
在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方面,党政部门落实林长制改革服务保障,群团组织服务林业经营主体,深化“百企帮百村”活动。完善“月调度、季评价、年考核”的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对林长制年度考核在ABC三类中排名第一名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