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将造林工作列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纳入各市政府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省政府召开造林绿化专题工作会议,省绿委办制订了《辽宁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省完成人工造林148.97万亩、封山育林83万亩,分别是国家下达滚动生产计划的120.1%和100%,完成飞播造林2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6000万株。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完成海防林建设任务19.6万亩、三北防护林建设任务82万亩、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95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任务70.24万亩、特殊与珍稀林木培育面积9400亩。6个县(市、区)成功创建“辽宁省森林城市”,全省省级森林城市达17个。
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辽宁提出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森林小镇、村屯,打造特色乡村林果景观,全面拓展乡村绿化美化空间。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任务390万亩、封山育林249万亩,保护好5640万亩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
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结合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开展围村林、小游园等植树绿化建设。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强化省级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推进村庄绿化,努力建成一批绿色村庄。2018年,全省在3970个行政村植树2073万株。
结合实施脱贫攻坚,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加强生态扶贫,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现有生态护林员、草管员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比例。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森林管护、防沙治沙和储备林营造,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改造,将营造林工程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投入建昌县等贫困地区1000万元,支持完成荒山造林10万亩。2018年,共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市)完成营造林179.3万亩,落实省以上补助资金2.8亿元。
辽宁省不断完善林业金融服务政策。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与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签订了“林担贷”业务合作协议。金融机构对国有林场、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林农等造林主体的营造林资金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其中单笔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