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中”有利于苗木集中展示和运输。近年来,大余县大力推动苗木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大余县在推进乡村旅游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国花木之乡”优势,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把一批苗木基地精心打造成生态旅游示范点,树立苗木应用样板,建成了集生态游览、休闲度假、观光采摘、种养体验、科普教育和康体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苗木生态旅游景区景点。每个景区确立各自的定位与建设主题,以特色苗木营造特色景观,每年举办观赏梅花、古榕、桂花、竹柏等主题的苗木生态旅游活动。这些苗木生态旅游景区景点还开展苗木生产示范活动。游客在苗圃里观看或体验起苗、移苗、种苗、嫁接、修剪,讲解员向游客介绍苗木名称、产地来源、花果特征、繁殖方法、生态效益等。如此一来,给全县苗木以良好的形象展示,增加了客户、游客购买苗木的信心,实现了从卖苗木到卖风景的多重效益。近年来,大余县依靠乡村旅游每年内销苗木300万株以上,外销苗木600万株以上。各苗木基地每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苗木旅游年收入达1亿元以上。323国道和大广高速公路、赣韶铁路均贯穿大余县全境,苗木种植向交通大动脉靠拢,大大改善了苗木运输条件。
“五集中”有利于建立苗木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将苗木种植户与苗木大企业进行有效连接以实现抱团取暖,这是苗木产业发展的大趋势。靠近大户、地缘就近是合作社吸纳社员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因素。“五集中”为这一切提供了便利。目前,大余县有苗木合作社9个。这些苗木合作社有着明显的合作模式,即在利益共享、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将社员设定为苗农、苗工、苗商三类角色。苗农根据各地需求信息优化产品结构;苗工按照质量标准管护苗木,提高产品品质;苗商专门负责销售,同时引入各地新品种及市场信息。合作社覆盖了全县80%多的苗农和苗木企业。合作社的广泛覆盖,使得全县苗木产业出现了生产上水平、经营上档次、效益上台阶的喜人态势。3年来,大余苗木业整体效益年均增长16.8%。
“五集中”有利于苗木标准化生产。多年的苗木生产实践,让大余县把苗木产业发展的“牛鼻子”定位在标准化生产上。“五集中”则为苗木标准化生产提供了规模条件。为统一标准,提高全县苗木产品质量,便于生产商和消费者进行质量分级,促进苗木商品生产和交易,推进全县苗木产业外向型发展,大余县出台了大中小各规格苗木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导入工业产品标准化的生产模式,收集和编制了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苗木生产、管理、运输技术标准。大余县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建立苗木标准化示范区,让大余县苗木标准化示范区列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苗木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苗木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大余县切实制定高标准、可操作的苗木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疫体系,引进“名、特、优、新”品种,实行工厂化育苗、科学化管理、精品化产出、品牌化经营,促进苗木质量提档升级。大余县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技术标准要求,兴龙头、抓基地、拓市场,采取合作社、“公司(企业)+农户”等多种经营形式,引导全县苗木产业发展。由于实施了苗木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管理,全县的苗木生产从育苗、施肥、喷药到产品的运输、包装销售都有一整套的技术标准要求,使得大余县苗木产业轻松实现规模、品质、销量、价格的攀升。(廖君福 张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