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省林业部门配合财政部门通过系统对接,并提交资金发放的对象、依据、标准等基础数据,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林农社会保障“一卡通”上。原则上,林业项目补助资金,不拨付到各地林业局账户再发放,以免造成资金滞留和增加资金管理难度、风险。
对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造林补助、湿地生态补偿、竹产业补助等“先做后补”管理的项目,我省优化资金监管方式,减少资金拨付不必要的前置环节,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各级林业部门在项目资金到位后,要及时整理资金发放相关材料和明细表,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提升全省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