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上述目标,西藏林业将采取6项举措。
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第一,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红线,确保生态系统安全。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坚持以“一张图”经营管理林地,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及其保护地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公布重要湿地名录,实行分级管理。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切实改善高原生态环境,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区海拔4300米以下区域消除“无树户”,高寒地区造林工作取得突破。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选育创新一批适应性强、成效好的乡土林木良种,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林木良种繁育基地。积极争取将全区1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搞好退耕地保护与经营利用,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沙化土地修复制度。
三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为依托,全力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参与《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中期调规,争取把“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纳入规划,增加防沙治沙、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积极协调落实森林、湿地、沙化土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政策。
四是加大林业精准扶贫。做好林业生态护林员岗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组建贫困农牧民营造林专业合作社,支持和引导贫困农牧民参与林业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助推44个深度贫困县按期脱贫。充分依托各类林业产业现有基础,整合资源,优化发展模式,提升林业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强化本土化适宜品种的培育和研发支撑力度,提升林业科研贡献率。对现有经济林进行提质增效,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发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在生态旅游服务中的作用,提升生态旅游产品供给能力。
五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现森林资源有效管理、林场职能转变到位、职工有序合理分流,确保林业事业持续发展、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成“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总结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机构队伍,不断提升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是提升生态文化引领作用。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