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克难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夯实美丽中国的生态基础。
准确把握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科学内涵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任务。与以往的国土绿化相比,新时代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内涵和外延、措施和要求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深刻理解、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
在发展速度上,要保持较高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就意味着我国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原本到本世纪中叶的目标要在2035年实现。为适应这一变化,我们提出到203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6%,为此每年必须完成营造林任务1.1亿亩,其中人工造林要保持较大比重。同时,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对森林、草原和林地、湿地进行全面保护,防止林草资源过度消耗,切实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在资源质量上,要有大幅度提升。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林草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但是森林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难以满足改善生态状况和保障绿色产品供给的双重需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要将提高林草资源质量作为重要任务,努力探索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一方面,要通过科学的理念、技术、标准,广泛选用优良品种和乡土树种,确保新的造林种草任务高质量完成,着力培育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另一方面,要加快落实森林经营规划,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森林抚育经营,着力抓好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分修复、退化草场改良,不断优化提升现有林草资源质量和功能。
在实施范围上,要实现应绿尽绿。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国“一盘棋”,东中西部一起动,城市乡村、山区草原齐推进,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实现应绿尽绿。东南部地区将国土绿化重点转向抚育经营和保护监管,着力提高森林的质量、功能和效益,这也是国土绿化的重要任务。同时,充分挖掘城乡宜林地、零星散地用于国土绿化的潜力,盘活用好闲置土地资源,抓好身边增绿、见缝插绿、见空补绿,最大限度增加林草资源。中西部地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造林种草力度,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尽快改善区域生态和人居环境。
在实施主体上,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出的伟大号召,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继续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打一场植树造林种草、爱绿护绿的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方便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充分发挥住建、教育、交通、水利、农垦、军队、石油、石化、冶金等部门的优势,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参与国土绿化的新格局。
在加大投入上,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国土绿化既是一项公益事业,也是一项绿色产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多种效益。只要大胆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国土绿化的动力和活力,就能够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解决好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一方面,坚持政府主体地位,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国土绿化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通过推广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购买劳务、注入资本金、以地换绿等模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国土绿化资金。
全力抓好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点任务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必须科学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紧紧抓住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大工程大政策,才能引领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认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必须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要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完善补助政策,扩大退耕规模,逐步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力争实现应退尽退。实施好三北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储备林、退牧还草、沙化草原治理等国土绿化工程,在大江大河源头和生态脆弱区域建设一批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实施好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江源保护恢复、祁连山生态保护等重点区域工程,开展精准治沙重点县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干旱区、风沙区、荒漠化区生态修复治理。抓好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三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加快东北地区毁林毁草清理,对已开垦的林地草地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尽快修复自然生态。支持各地将地方重点生态工程与国家重点工程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合力实施。
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完善义务植树网络平台,组织实施好义务植树合作项目,适时启动第三批试点。认真做好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预约登记、组织管理、统计发证等工作。继续建设好各类义务植树基地。探索建立绿色信用体系,将公民参与义务植树记录作为就业、贷款、入户、上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统筹抓好部门绿化。认真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将完成管理区域绿化、增加辖区生态资源总量作为重点,加快推进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绿化美化。着力抓好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绿化美化,科学配置绿化植物,建设层次多样、结构合理的绿色通道,改善沿线生态景观,提升生态防护功能。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矿区、绿色营区创建工作。抓好矿山复绿,对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和河流湖泊两岸可视范围,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使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集中力量办好第四届绿化博览会,力争办成一届隆重、节俭、高效的盛会。
广泛开展城乡绿化。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通过见缝播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等,成片建设城市森林和永久性公共绿地,着力提高城市特别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努力打造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复合生态系统。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大力建设乡村围村林、庭院林、公路林、水系林,完善乡村绿道、生态文化传承等生态服务设施,建设一条进村景观路,保留一处公共休憩绿地,保护一片民俗风水林,配置一块净水湿地,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争取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和森林人家。
强化森林抚育经营。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以及抗逆性强的树种繁育力度,积极培育良种壮苗,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全面提高造林质量。编制实施全国和省、县级森林经营中长期规划,强化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理念,既充分利用自然力,也合理采取人工措施,优先对潜力大、见效快的中幼龄林进行抚育改良。推动林木采伐利用方式由轮伐、皆伐向渐伐、择伐转变,实现森林资源永续覆盖。立地条件较差、生态极度脆弱,适合自然修复的退化林地,加强封禁保护;立地条件较好、适合人工修复的,采取补植、抚育、封育、更替等综合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着力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科学划定林地、草地、湿地、沙地保护红线,坚决守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修复天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适应防火职能调整,着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火能力。认真落实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负责制,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草原鼠兔害等有害生物快速蔓延的态势。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设立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施,坚持抢救复壮与日常管护并重,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
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绿化任务完成后,可允许利用承包的部分荒山荒地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休闲养生等产业。积极推行林地先补后占制度,商业开发征占用林地应事先直接或间接在异地新增同等面积的林地,确保林地总量不减少。推动成立国土绿化企业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土绿化企业上市。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补偿补贴标准,尽快实行普惠的国土绿化补贴制度,积极推行重要生态区位非国有商品林政府赎买政策。用好用足林业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积极发展林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推广“林权抵押+森林保险”贷款模式,进一步盘活林业资产,打通金融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国有林采伐利用的主要依据,鼓励非国有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尽快做到非国有商品林自主经营、自主采伐。
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为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