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由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亲自主抓。这是国家常委首次主抓农业,可见创建产业园的重要性及政治高度。
从2017年到2020年,全国将批准创建3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前三批加起来一共才批准了62家;因此2019年将是产业园创建审批的集中期
2、每个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同意批准创建,国家先行补助资金1亿元,省级配套1亿元;用于产业园建设;经过2至3年的创建,通过验收评审挂牌以后,国家再奖励几个亿不等的资金;具体奖励额度要根据产业园创建通过的打分情况确定,但奖励资金肯定高于批准同意创建时给的资金;
产业园项目由各县级农业主管机构申报,要成立由农业主管领导牵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积极重视及配合相关创建工作;当地主导产业的经营企业可以作为参与创建的主体。
地方区县政府可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做规划,筛选出在当地具有优势的1-2个产业项目以及参与产业园建设的主导创建主体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做对接。
3、批准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间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利息1.5,贷款年限25年,贷款额度上不封顶;
4、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属于自带编制项目;国家每批准创建一个现代农业产业园,一般配套一个副处级编制;就等于该地方新增加一个副处级单位,新增一位副处级干部名额。
5、每个批准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地方政府均有机会获得中央奖励的建设用地指标资格;主管牵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小组的领导级别,均有机会提升一级。
6、获批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项目,可继续申报国家田园综合体项目(三年补助1.5个亿) ,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补贴资金3000万)等专项项目;而且是享有优先审批权;同时,国家其他农业方面的资金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倾斜。
因此,无论是从政治高度还是政策及资金的扶持力度,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是目前我们国家农业方面最重视的一个项目;希望各区县政府及相关企业,充分理解产业园项目创建要求及内容;2019年是产业园创建审批的集中期,有意愿申报的区县及企业,一定要高度积极重视,提前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条件
(1)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产业园主导产业实现“生产+加工+科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已经形成,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充分挖掘,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生产、加工、物流、休闲、研发、示范、服务等发展板块布局合理、相对集中、连接紧密。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60%以上,已建成大型原料生产区或产业带,形成对二三产业的有力支撑。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园区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产业园已经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示范区。贫困地区产业园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成为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重要平台。
(2)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高效规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既定方案使用、规范合理支出,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重点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提升设施环境、科技支撑、品牌培育、产品营销、折股量化联农带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超过80%。
(3)技术装备水平区域先进。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科研经费投入同比增长5%以上,与3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设立合作平台,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或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200人次以上。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产业园建设主体力量。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果菜茶等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成效明显,秸秆、农膜得到有效处理或利用,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80%以上。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创新建立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形成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园内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联合经营,建立了一批“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等发展模式,农民能够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业保险覆盖面广,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的作用明显,促进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由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产业园重点工程进展达到预期目标。政府有效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8)出现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产业园如出现 “大棚房”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仍不到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补助、建设楼堂馆所、一般性支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创建资格等情形的,不得申请认定,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认定程序
采取产业园绩效自评,产业园所在县提出认定申请,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定的方式开展评价认定工作。
(1)产业园开展绩效自评。各产业园在全面总结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和发展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方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和认定条件进行绩效自评。
(2)产业园所在县提出申请。自评认为达到认定条件的产业园,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
(3)省级审核推荐。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申请认定的产业园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符合认定条件的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荐。广东省农垦总局直接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过创建绩效评价、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认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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