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要加快传统竹木加工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突破性发展林特产业,支持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种植、养殖等,培育速生丰产林和战略储备林,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生态和经济双赢。力争每年新增油茶、核桃、山桐子、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40万亩。出台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范,开展“湖北省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命名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赏花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意见》还提出,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新业态,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开展联合、并购,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启动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引导各地创建林特产品优势区和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支持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积极引入“互联网+”新经济形态进入林业,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新增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20家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增至6000家,全省林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
据悉,湖北近年来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加快林业去产能、补短板,积极扩大木本粮油、苗木花卉、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森林湿地康养、赏花经济等生态服务业,全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4000万亩,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等为主的第三产业年产值达1280亿元。同时,积极推动木竹加工、林业食品加工、林业生物医药、木本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转型升级,全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加到523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29万个。2017年,全省林业产值增加到3451.5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