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林业产业发展已进入了新时代,201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7万亿元,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而我国林业品牌建设存在着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品牌建设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林业品牌建设任重道远。站在新的起点上,林业品牌建设迫在眉睫,全行业要先从意识上觉醒,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品牌质量建设和突出个性,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品牌,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和新动力。
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品牌领导小组到各文件相继出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塑造林业品牌的重视不言而喻。在打造林业品牌的规划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了4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二是市场导向、质量为本;三是创新引领、积极培育;四是多方参与、协同推进。
要让政策掷地有声,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与支持。每努力向前一小步,行业品牌建设就会向前迈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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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林草局林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林业品牌建设,经研究,国家林草局决定成立国家林草局林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林业品牌工作,审议林业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林业品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品牌是自主创新的结晶,是质量和信誉的载体,是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林业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林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有关要求,结合林业实际,就加强林业品牌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结合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实际,加快培育、提升、壮大林业品牌,形成推动品牌建设与保护的长效机制,促进林业提质增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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