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国累计安排中央财政投资45亿元,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37万名,2188.64万公顷的森林、湿地、沙地得到有效管护,13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脱贫。针对山区、林区、沙区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与贫困地区高度耦合的实际,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将全国2/3以上的造林绿化任务安排到贫困地区,要求各地确保贫困地区投资规模和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以上。2016年以来,对832个贫困县中央林业投资不断增加,投资额高出“十二五”年均约30个百分点。在2016年安排111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安排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任务930万亩,占总任务的75.6%,可落实贫困地区补助资金327.68亿元。吸纳贫困人口加入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参与造林绿化工程就业增收。山西省已在58个贫困县成立2257个合作社,2017年5.4万名贫困社员人均增收8700余元。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中西部22个省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89万亿元,集体林权流转面积2.09亿亩,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约15万个。促进贫困地区林业PPP创新,认定225家单位为“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利用林业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等,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竹产业、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模式,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同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出抓好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扶贫,着力加强定点扶贫。制定《关于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将政策、资金、项目向深度地区倾斜,依据“三区三州”的不同生态资源禀赋,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有针对性的精准扶贫措施。指导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编制了《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每年坚持赴定点县考察调研,实地指导解决当地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2017年,共落实定点县中央林业投资2.62亿元,比2016年增长38%,积极协调4个定点县金融扶贫工作,共批准金融贷款额度83.55亿元,目前已放款17亿元。2017年,4个定点县61494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