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践行“两山”理论 全力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
浙江省林业厅厅长 林云举
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林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浙江林业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为指导,以“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和“全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试验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并力求率先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着力构建起浙江林业现代化的“四梁八柱”,呈现出生态不断改善、产业持续增效、林农稳步增收的良好态势。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林业总产值5121亿元,林业产值百亿以上的县达到14个,重点林区县农民收入50%以上来自林业。
实施生态大工程,着力推进生态林业现代化。围绕“大花园”建设,大力加强高水平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人民的绿色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深入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计划。省政府将“新植1亿株珍贵树”列入“十三五”重点工作,积极推广“一村万树”等珍贵彩色树木种植模式,发动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到植树行动中来。2016年、2017年两年累计种植珍贵树木4513万株。二是强势推进平原绿化。全省累计投入平原绿化资金607亿元,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58万亩,平原林木覆盖率已达20%以上,曾经的绿化洼地正变成生态福地。三是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一区两园”建设。近5年新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9个,公布省重要湿地80个。全省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9个,建立国家森林公园41个、省级82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11个、省级20个,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四是全域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2个、省级森林城市75个,已实现县级森林城市全覆盖;省级森林城镇375个、森林村庄7907个。城乡处处郁郁葱葱、色彩纷呈,呈现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景象。
促进产业大融合,着力推进富民林业现代化。通过全力打造“全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试验区”,有力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加快“三产”融合。以现代林业园区巩固第一产业,建成园区269个;以林业产业集聚区提升第二产业,建成集聚区14个;以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第三产业,建成了一大批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特色村。借助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将林业产业融入“一带一路”。二是加快科技和产业融合。建立竹子、香榧、铁皮石斛等3个国家级林业生物产业基地。总结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已推广63.7万亩,实现产值75.3亿元,亩产超过1万元甚至5万元,为林农增收致富开辟了新途径。三是加快品牌与产业融合。大力实施标准化的品牌发展战略,以标准为先导,实行产品质量追溯、企业诚信和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品牌质量保证体系。5年来,多家林业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5个林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197个林产品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开展森林食品认定试点工作,共认定森林食品基地114万亩,打响“森林食品”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林产品的迫切需求。
打造谐美大氛围,着力推进人文林业现代化。围绕发挥森林文化的多种功能和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人文林业现代化。一是挖掘古树古道“乡愁”文化。启动实施专项保护工程,投入资金近2亿元对一级古树和重要森林古道进行重点保护,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117个。完成20条森林古道修复。古树古道正成为弘扬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重要载体。二是打造林业“最美系列”品牌。先后开展了“最美森林”“最美湿地”“最美古树”“最美森林古道”“最美护林员”等评选活动,得到了省政府“浙江发布”官方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的高度关注,增强了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开展生态文化示范。把义务植树作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带头植树,推动全社会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近5年累计义务植树3.6亿株。着力建设动物园、林业博物馆等生态文化设施。结合各地特色,积极举办“森林旅游节”和油茶、香榧、山核桃文化节等生态文化传播活动。大力发展竹文化、香榧文化、木雕文化等生态文化产业。已命名179个省生态文化基地,32个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数量全国第一,有力推动了生态村庄和乡风文明建设。
做好改革大文章,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全力打造“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着力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解决“山由谁来经营”的问题。推广林地、林木和家庭林场等3种股份制合作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工商资本与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林农按股分红。建立林业股份合作社168家、家庭林场1294个、“林保姆”专业户3.85万户。全面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已发放流转证1352本,林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推进林业金融改革,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69亿元,累计借款经营主体27.31万户,贷款余额85亿元。建立村级担保合作社,解决小额贷款担保难题。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按补偿资金的15倍提供贷款,实现了质押权能最大化。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政府怎么服务”的问题。大力下放审批权限,厅本级80%的许可事项已委托市县。厅本级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目录管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同步办理等改革。原国家林业局统建的3个审批系统和省厅自建的1个审批系统,实现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共享,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四是推进绿色发展机制创新,解决“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森林浙江目标责任制考核。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的发展实绩考核。省财政对18个重点生态功能县,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奖励300万元,蓄积量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50万元;对其他市、县实行与覆盖率、蓄积量挂钩的转移支付,涉及奖补资金每年在15亿元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31元,其中大江大河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每亩40元。出台《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走进新时代,浙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探索更多实践经验,贡献更多浙江力量。
一要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增活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林业各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通过探索林地入股流转奖补政策,提高林地流转率,培育壮大林业股份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重要生态区位集体林政府赎买试点,积极探索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
二要发展珍贵彩色森林“添美丽”。组织开展珍贵树种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发展示范五大行动,完成新植珍贵树2150万株以上年度任务。建立健全工程化管理制度,推广使用营造林定额,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大花园”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平原绿化、迹地更新等为重点,开展目标树培育试点,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守底线”。加快“一区两园”建设,在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动植物分布区域积极划建自然保护区;编制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做好省级湿地公园晋升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工作。健全林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四要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富百姓”。深化“一亩山万元钱”推广行动,建立科技人员挂钩帮扶机制,建成“一亩山万元钱”富民典型100个。
五要强化森林防灾减灾“保平安”。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加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开展航空护林,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加大松林改造力度,营造抗病能力更强的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加强平安林区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要推动林业科技创新“提质量”。力争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科技平台、省级项目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上实现突破。鼓励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浙江名牌、著名商标、浙江制造等品牌。加快建设集数据共享、分析、展示于一体的“浙江省智慧林业云平台”,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
七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凝共识”。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县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加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围绕大湾区大通道大都市区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围绕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培育扶持古树名木专业保护队伍。加强森林古道景观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建立保护、管理长效化机制。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全国生态文化村、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创建工作。
实施生态大工程,着力推进生态林业现代化。围绕“大花园”建设,大力加强高水平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人民的绿色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深入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计划。省政府将“新植1亿株珍贵树”列入“十三五”重点工作,积极推广“一村万树”等珍贵彩色树木种植模式,发动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到植树行动中来。2016年、2017年两年累计种植珍贵树木4513万株。二是强势推进平原绿化。全省累计投入平原绿化资金607亿元,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58万亩,平原林木覆盖率已达20%以上,曾经的绿化洼地正变成生态福地。三是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一区两园”建设。近5年新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9个,公布省重要湿地80个。全省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9个,建立国家森林公园41个、省级82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11个、省级20个,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四是全域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2个、省级森林城市75个,已实现县级森林城市全覆盖;省级森林城镇375个、森林村庄7907个。城乡处处郁郁葱葱、色彩纷呈,呈现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景象。
促进产业大融合,着力推进富民林业现代化。通过全力打造“全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试验区”,有力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加快“三产”融合。以现代林业园区巩固第一产业,建成园区269个;以林业产业集聚区提升第二产业,建成集聚区14个;以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第三产业,建成了一大批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特色村。借助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将林业产业融入“一带一路”。二是加快科技和产业融合。建立竹子、香榧、铁皮石斛等3个国家级林业生物产业基地。总结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已推广63.7万亩,实现产值75.3亿元,亩产超过1万元甚至5万元,为林农增收致富开辟了新途径。三是加快品牌与产业融合。大力实施标准化的品牌发展战略,以标准为先导,实行产品质量追溯、企业诚信和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品牌质量保证体系。5年来,多家林业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5个林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197个林产品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开展森林食品认定试点工作,共认定森林食品基地114万亩,打响“森林食品”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林产品的迫切需求。
打造谐美大氛围,着力推进人文林业现代化。围绕发挥森林文化的多种功能和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人文林业现代化。一是挖掘古树古道“乡愁”文化。启动实施专项保护工程,投入资金近2亿元对一级古树和重要森林古道进行重点保护,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117个。完成20条森林古道修复。古树古道正成为弘扬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重要载体。二是打造林业“最美系列”品牌。先后开展了“最美森林”“最美湿地”“最美古树”“最美森林古道”“最美护林员”等评选活动,得到了省政府“浙江发布”官方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的高度关注,增强了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开展生态文化示范。把义务植树作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带头植树,推动全社会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近5年累计义务植树3.6亿株。着力建设动物园、林业博物馆等生态文化设施。结合各地特色,积极举办“森林旅游节”和油茶、香榧、山核桃文化节等生态文化传播活动。大力发展竹文化、香榧文化、木雕文化等生态文化产业。已命名179个省生态文化基地,32个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数量全国第一,有力推动了生态村庄和乡风文明建设。
做好改革大文章,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全力打造“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着力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解决“山由谁来经营”的问题。推广林地、林木和家庭林场等3种股份制合作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工商资本与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林农按股分红。建立林业股份合作社168家、家庭林场1294个、“林保姆”专业户3.85万户。全面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已发放流转证1352本,林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推进林业金融改革,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69亿元,累计借款经营主体27.31万户,贷款余额85亿元。建立村级担保合作社,解决小额贷款担保难题。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按补偿资金的15倍提供贷款,实现了质押权能最大化。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政府怎么服务”的问题。大力下放审批权限,厅本级80%的许可事项已委托市县。厅本级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目录管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同步办理等改革。原国家林业局统建的3个审批系统和省厅自建的1个审批系统,实现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共享,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四是推进绿色发展机制创新,解决“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森林浙江目标责任制考核。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的发展实绩考核。省财政对18个重点生态功能县,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奖励300万元,蓄积量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50万元;对其他市、县实行与覆盖率、蓄积量挂钩的转移支付,涉及奖补资金每年在15亿元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31元,其中大江大河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每亩40元。出台《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走进新时代,浙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探索更多实践经验,贡献更多浙江力量。
一要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增活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林业各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通过探索林地入股流转奖补政策,提高林地流转率,培育壮大林业股份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重要生态区位集体林政府赎买试点,积极探索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
二要发展珍贵彩色森林“添美丽”。组织开展珍贵树种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发展示范五大行动,完成新植珍贵树2150万株以上年度任务。建立健全工程化管理制度,推广使用营造林定额,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大花园”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平原绿化、迹地更新等为重点,开展目标树培育试点,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守底线”。加快“一区两园”建设,在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动植物分布区域积极划建自然保护区;编制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做好省级湿地公园晋升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工作。健全林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四要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富百姓”。深化“一亩山万元钱”推广行动,建立科技人员挂钩帮扶机制,建成“一亩山万元钱”富民典型100个。
五要强化森林防灾减灾“保平安”。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加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开展航空护林,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加大松林改造力度,营造抗病能力更强的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加强平安林区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要推动林业科技创新“提质量”。力争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科技平台、省级项目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上实现突破。鼓励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浙江名牌、著名商标、浙江制造等品牌。加快建设集数据共享、分析、展示于一体的“浙江省智慧林业云平台”,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
七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凝共识”。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县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加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围绕大湾区大通道大都市区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围绕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培育扶持古树名木专业保护队伍。加强森林古道景观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建立保护、管理长效化机制。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全国生态文化村、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