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
建立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及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合作,促进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网络化发展。
通知指出,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创建认定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旅游养老、“互联网+”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推动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通知要求,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试点。
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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