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安徽将加快推进林长配套制度建设,开展“林长制度建设年”活动。目前,省级林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规章制度已初步形成,即将提请省级林长会议研究审定。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将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并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林长配套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护林员管理制度等。截至1月底,全省已有16个省辖市和61个县(市、区)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其他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方案制定,确保2018年6月底前各地各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树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林业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围绕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灾害预防治理、执法监督管理等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生态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的成功做法及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