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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新版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征民意 欢迎您提建议

   日期:2017-11-3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浏览:40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市林业与城乡绿化局了解到,2012年6月1日起我市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至2017年5月30日有效期满,
    近日,记者从市林业与城乡绿化局了解到,2012年6月1日起我市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至2017年5月30日有效期满,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重新起草了《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新细则共37条,增加了9条。结合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增加了对城市绿化布局、绿化拓展和提升、加强城乡绿化空间联系,以及绿化树种选择和配置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细化了鼓励公众参与绿化建设管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楼(房)顶绿化、绿地养护和保护、绿化违法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新细则中,今后,城市绿化部门将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同时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城市绿化将以本土化树种为主,并且减少使用具有飘絮等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树种。主城区人员活动密集区不栽植杨、柳等飘絮树种,确需栽植的将选择优良雄株,原有树种结合树木更新逐步更换。

此外,在古树名木管理上,新细则要求古树名木树冠外缘以外5米区域内,应保持土壤透水、透气性,不得从事挖掘取土、铺埋管线、堆放杂物、倾倒有害废渣废液、焚烧和修建建(构)筑物等活动。对保护范围内现存的建(构)筑物危及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生存的,应当依法拆除。

目前,新细则已公布于济南市林业与城乡绿化局网站,市民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1408,邮政编码250099;电子邮箱:slylhfgc@163.com;联系人:郝健6660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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