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条例》共五章四十五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养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紧密结合淮北实际,特色鲜明。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绿色需求、限制重要生态领域开发,起到严格保护作用,规定将相山森林公园、南湖公园等重要生态区域划定为永久保护绿地;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乡面貌,规定推广市树、市花种植,限制易产生飞絮的林木、花草大面积种植,对已经种植的要逐步更替;为了扩大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制约随意变更行为,保护绿化成果,规定已建成绿地的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条例》还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标准、立体绿化、廊道绿化等做了具体规定。
此外,《条例》有效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期待,体现了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体现了制度设计的新突破,体现了严格保护的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绿化工作、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和促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强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法规宣传活动,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真正让法规落地生根、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