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我市有宜林荒山730万亩、无立木林地49.99万亩、弃耕地和撂荒地100万亩,户均16.97亩。为盘活这些“荒废的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利用宜林荒山实施苗林结合培育100万亩,到2020年,共造林700万亩,接近庆阳境内子午岭林区的面积。也就是说,我市将利用7年时间“再造一个子午岭”。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庆阳市苗林结合培育推进方案》和《庆阳市苗林结合培育行动纲领》,明确规定经营主体对林木种苗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允许经营主体在每亩保留110株的基础上依规采挖销售,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发展苗林产业的热情。
同时,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各县(区)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苗林产业,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苗林培育,四年来,全市引进造林育苗企业76家,育苗大户159户,完成苗林结合培育77.65万亩;成立苗林专业合作社134个,流转林地培育苗林87.16万亩;27.33万余农户自主培育苗林90.72万亩。
“我们把以前的‘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把部门的‘独角戏’变成全社会的‘大合唱’,绘制了《庆阳市“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规划图》,建立了市、县9个“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苗林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市林业局负责人说。在工程实施中,我市在北部丘陵沟壑区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在中部及西南部残塬沟壑区以营造生态、经济兼用林为主,在东部子午岭林缘区以培育林木种苗为主,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翠绿点缀了荒山,苗木装扮了家园,生态更好了,环境更美了。
苗林培育不仅带来了“绿色福利”,还为成为了广大林农的“绿色银行”。我市在贫困村(组)大力营造经济林,在乡村驻地和旅游景区重点营造景观林,放大苗林产业效应,并引导各级苗林专业合作社、社会经济组织、苗林推介公司、苗林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搭建交易平台,为苗农与客商牵线搭桥,提高苗林产业化水平。我市每年举办一次苗木供需洽谈会和推介会,帮助林农销售苗木。四年来,全市销售各类苗木9.4亿株,销售收入13.05亿元,农户通过参与苗林结合培育收入20.9亿元,农户年均收入19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