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呼吸” 烟台森林资源实现持续增长
近五年,烟台接连实施三年水系绿化和森林城市美丽烟台建设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2亿元,完成造林110多万亩。全市创新引入生态建设和城市发展“捆绑经营”的理念,选取重点区域先后建成烟台植物园、牟平鱼鸟河和沁水河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造林优质工程。
住在烟台可以体验“森呼吸”,目前,烟台已建立起林业自然保护区18处,面积223万亩,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3处,均占全省二分之一;已建成森林公园25处、面积60.4万亩,总数占全省十分之一;已建湿地公园8处,总面积14.2万亩。
造林工程实施中,烟台大力推行项目化管理、工程化造林、专业化监理的“三化”造林组织机制,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以上。开展森林抚育100余万亩,有力促进林木良好生长,实现了森林资源整体质量提升。通过生态补水、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30万亩,进一步提升了湿地生态功能。
“绿生活” 烟台森林防火形势保持平稳
有了丰富的森林资源,护林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烟台林业部门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3‰以内。截止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护林员3600名;全市各县市区和114处森林防火重点镇均建立起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重点林区监控率达到80%以上。
2016年8月,烟台与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联合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防火期内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安排2架大型直升机和1架中型直升机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和林区巡护等工作,实现了烟台森林航空消防“零的突破”。
2016年9月,《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并于11月1日实施,成为烟台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在烟台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绿色发展2016年全市林业产值1007亿元
烟台加强林地使用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日益规范。实现了森林公安全域覆盖,市林业局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全省率先理顺森林公安刑事执法权。
林业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烟台深入实施以确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落实公益林权面积337万亩、商品林权面积364.4万亩,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各县市区均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累计为林企、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000余万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完成公益林投保面积271.65万亩,占公益林总面积的80.6%。
通过转方式、调结构,烟台林业产值实现稳定增长。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果品生产加工、木材生产加工、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主导产业,实现产值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全市林业产值10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