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19个城市是: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赣州市、景德镇市,山东省日照市、莱芜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宜宾市、巴中市,云南省临沧市,陕西省安康市。
《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河北省承德市等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指出,近年来,河北省承德市等19个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工程推动、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取得新进展,有效地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了城市绿色发展,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获得称号的城市,在新的起点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现有成果,高质量地把森林城市建设推向深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森林城市建设逐步进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央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与《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均明确提出支持和发展森林城市,国务院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将森林城市工程列入“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之中。森林城市建设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中的位置显著提升,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设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创森”城市在创建期间,建设投资总额超过4500亿元,其中一半以上来自于社会,每个城市年均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以上,约占市域面积的1个百分点,大大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在10月10日召开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河北省承德市等19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已达1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