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自治区湿地面积将不低于9000万亩,湿地保护率由现在的28.5%提高到35%以上。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内蒙古将对湿地资源实行面积总量管控,逐级分解落实,实行全面保护。加强对黄河、额尔古纳河、嫩江、西辽河和黑河流域湿地保护,重点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湿地保护综合治理,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恢复治理。
通过实施退耕还湿、退牧还湿、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优良水体有所增加,全区水鸟种类不减少,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增加。
与此同时,内蒙古还将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形式,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在零星分布的具有重要保护和科研价值的湿地动物栖息地、湿地植物原生地以及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加快湿地保护小区建设。(记者 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