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群规划出台
2012年,广东率先提出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力争到2018年,珠三角9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
何为森林城市群?广东要建的森林城市群不仅仅是区域内单个森林城市的简单集合体,更体现区域生态高度融合、生态安全一体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森林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空间组织形式。
几年来,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森林城市群正在形成。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战略决策,明确提出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这是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的概念。
2016年9月12日,省政府召开了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珠三角地区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佛山市被列为森林城市生态标识建设全国两家试点城市之一。
2017年4月,省林业厅印发实施《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2016- 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编制和指标体系研究全面完成。《规划》确定了区域森林覆盖率、生态功能等级比例等16项建设指标,明确要求完成六大建设任务,强调实施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绿色生态水网等十大重点生态工程。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地区森林覆盖率51 .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 .2平方米,在引领现代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实行史上最严环境准入制
2 0 1 6年,珠三角大气P M 2 .5年均浓度在国家三大重点防控区中率先整体达标,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与广东对珠三角率先提出高度严格的“自我要求”分不开。
据介绍,珠三角地区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划定占珠三角陆域面积12 .13%的严格控制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同时推动石化、钢铁、火电等项目向环境容量相对充足的东西沿海地区布局,为珠三角腾出优化发展空间。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珠三角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成国内领先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全国首个大气监测超级站,深入实施区域大气实行“多点包抄”式的监控。同时,珠三角完成火电等重点行业大气治理项目2万多个,在全国率先建成黄标车跨区域闯限行区联合执法网,累计淘汰“黄标车”129万辆,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高污染锅炉淘汰任务。
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首席专家钟流举对这一系列举措表示肯定,他认为,广东的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尾气治理、小锅炉淘汰、工地扬尘控制、油烟治理等是根治P M 2 .5污染的“精细良方”。据悉,珠三角地区PM 2 .5年均浓度在2015年达标的基础上,2016年还成功进一步下降到32微克/立方米。
绿色建筑已超1.4亿平方米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珠三角“绿色建筑”的发展也从未缺席。据统计,目前珠三角城市累计发展绿色建筑已超过1 .4亿平方米,而此时距离国内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其实还不到10年。近年来,广东是全国推广绿色建筑最快的省份之一,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实现了绿色建筑全覆盖发展。
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其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得益于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自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各部门将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内容,构建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如广州市的国土规划部门加强规划阶段的绿色建筑管理;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节能评估时强化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更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评审。
在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看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作为相关单位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无疑是广东推进绿色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广东将陆续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新编),发布实施 十三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快广东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