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式屋顶绿化“定比例”
《导则》适用于青岛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对于既有建筑,应在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或住户同意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其进行安全鉴定,并对屋面荷载进行验算,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屋顶绿化。
不同类型的屋顶绿化应有不同的设计内容,屋顶绿化要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应有相宜的绿化面积指标作保证。因此《导则》中明确了屋顶绿化的建议性指标。花园式屋顶绿化: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60%,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85%,铺装园路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12%,园林小品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3%;简单式屋顶绿化: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80%,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90%。
屋顶绿化应预先全面调查和研究建筑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资料,根据屋顶的承重,准确核算各项施工材料的重量和一次容纳游人的数量。
屋顶绿化应设置独立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疏散楼梯。为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保证游人安全,还应按照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暴雨后1小时内保证排水
《导则》屋顶绿化建筑物作出要求。在坡度上,平屋顶及屋面坡度小于15度的坡屋顶,宜做屋顶绿化;平屋顶适用于花园式或简单式屋顶绿化,坡屋顶适用于简单式屋顶绿化。
荷载方面,屋顶绿化设计须充分考虑绿化的荷载。花园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简单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2.5KN/M2。屋顶绿化设计时应由屋面荷载验算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复验,并出具证明。
既有建筑屋面的绿化设计荷载应满足建筑屋顶承重安全要求,荷载必须在屋面结构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屋顶绿化荷载应包括植物材料、种植土、园林小品建筑、设备和人流量等静荷载,以及由雨水、风、雪、树木生长等所产生的活荷载。种植层土壤基质的荷载可根据土壤基质的容重和不同植物类型基质厚度加以计算。
屋顶绿化屋顶必须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建筑二级防水标准、重要建筑须达到一级防水标准。屋顶绿化屋顶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暴雨后1小时内排水,在排水口应有过滤结构。
新建建筑要建“空中花园”
屋顶绿化类型主要分为花园式屋顶绿化和简单式屋顶绿化。
新建建筑原则上应采用花园式屋顶绿化,在建筑设计时统筹考虑,以满足不同绿化形式对于屋顶荷载和防水的不同要求。现状建筑根据允许荷载和防水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花园式屋顶绿化。乔木、园亭、花架、山石等较重的物体应设计在建筑承重墙、柱、梁的位置。以植物造景为主,应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植物配植方式,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建筑受屋面本身荷载或其他因素的限制,不能进行花园式屋顶绿化时,可进行简单式屋顶绿化。根据建筑荷载较小的特点,利用耐旱草坪、地被、灌木或可匍匐的攀援植物进行屋顶覆盖绿化;根据建筑周边圈梁位置荷载较大的特点,在屋顶周边女儿墙一侧固定种植池,利用植物直立、悬垂或匍匐的特性,种植低矮灌木或攀援植物;根据屋顶荷载和使用要求,以容器组合形式在屋顶上布置观赏植物,可根据季节不同随时变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