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近些年宁夏通过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加强湿地保护区和公园建设、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等措施不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目前已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8.03平方公里,并以水为脉塑造“塞上江南”美景。
宁夏位于黄河上游,黄河自南向北纵贯全区397公里,沿途形成了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等自然湿地类型,对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水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国际上重要的鸟类迁徙通道。
据介绍,为加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宁夏把制定湿地生态红线、加强规划建设作为重点工作。2010年以来,全区共投入湿地保护恢复资金30多亿元,科学划定了全区24处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8.03平方公里。目前全区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处,初步形成了以湿地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湿地总面积20.72万公顷,保护率达到59%。
为进一步提升湿地资源的管理利用水平,宁夏还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启动了“全国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和“湿地年度动态监测试点工作”,前者主要解决了湿地资源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后者则是通过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湿地资源的年度动态消长规律。
湿地既是生态资源,也是景观资源。在加大湿地生态保护恢复的同时,宁夏也注重合理利用,以水为脉,建设水韵城市、美丽乡村,打造优美宜居环境。目前全区基本形成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四个“水韵城市”,塑造出“塞上江南”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