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近日,抚顺市下发开展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种苗管理站按照省站要求先进行自查,市林业种苗管理站在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抽检。检查内容和检测项目包括: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苗木标准执行情况等九项内容。
通知要求,一是市种苗站在各县抽检的基础上,在每县选取5家重点育苗单位进行抽检;市辖区范围内,在每区抽检1处苗木生产单位或交易集散地。二是着重检查全市国有林场苗圃中2017年出圃造林及国有林场造林外购苗木质量。享有国家级、省级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的林场、苗圃为重点检查单位。三是抽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听取当地种苗质量管理情况介绍,再进行查现场抽查。要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抽查程序和方法,保证抽查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客观,真实反映被抽查单位的各方面情况。(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