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组织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2月15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召开了立法调研准备会,局法制处、野生动物保护处、市野保站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对市人大农村办立法工作的目标、背景、要求等作了说明。与会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野生动物保护基本情况》、《〈实施办法〉调研工作方案》两份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野生动物保护处相关负责人提出,《实施办法》修订要遵循“延续传统、结合实际”的原则,力求取得实效。一是原则、材料不宜过细、过全,着重体现野生动物保护的专业性、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框架内容,着实突显野生动物保护成效;三是增加立法背景,着力体现本市野生动物保护与国际一流和谐之都建设相匹配;四是必要性、可行性部分尚要完善,着意与解决的主要问题相互对应。
《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是“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启动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对于加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园林绿化局将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立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加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从立法环节和立法程序,使《实施办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导向和引领作用,努力将《实施办法》修订为立得住、行得通、符合北京市实际的高质量法规,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