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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召开西安市幸福林带建设工程 苗木迁移设计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17-02-22     浏览:173    评论:0    
核心提示:(原标题: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召开西安市幸福林带建设工程 苗木迁移设计方案听证会的公告)根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
 (原标题: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召开西安市幸福林带建设工程 苗木迁移设计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定于2017年2月28日对《幸福林带建设工程苗木迁移设计方案》举行听证会。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19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为:

(一)市民7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采取由林带周边街道办、社区推荐的方式,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二)建设单位2名,由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推荐;

(三)专家学者2名,由西安市园林协会推荐;

(四)城投、电力、电信等部门推荐各1名;

(五)市政府相关部门5名,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新城区政府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在规定时间内电子邮件报名。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四、推荐、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反馈至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西安市政务大厅B131室)。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及旁听人员请于2017年2月25日前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路径:西安市城市管理局(www.xacg.gov.cn)-网上办事-下载专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xachengguanju@163.com。

五、报名条件及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西安市户籍的居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5、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如实地反映意见,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1、西安市户籍的居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人员产生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按报名先后顺序综合选择。

联系人:谭伟 朱州

联系电话:029-86783549

传真号:029-867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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