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春季开始到2018年末,济宁市将全面完成259处煤矿、非煤矿区、码头、工业园区、各类堆场等重点区域绿化防护隔离林带建设,实现各重点区域场地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根据《济宁市煤矿、非煤矿区、码头、工业园区、堆场等重点区域绿化抑尘行动实施方案》,对矿区、货运码头、工业园区、各类堆场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矿区、工业园区绿化防护林带面积最广阔,为30至100米宽,选用大规格高大乔木树种,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混合配置,起到阻尘抑尘作用;在园区的办公区也采取乔木、灌木、花草相结合的方式,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搭配,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花草组合,营造办公区域优美环境;厂房的生产车间、厂区内生产路也将按照生产要求不同,因地制宜,选择抗污染能力和阻尘降噪能力强、无飞絮飞毛的小乔木树种、灌木、花草等。此外,对树种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数地区采用鲁林16号、鲁林9号无絮杨树雄性系,枫杨、榆树等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混合搭配。花灌木树种则选用红叶石楠、大叶女贞、墩植、带型等方式密植。
煤矿、非煤矿区、码头、工业园区、堆场等重点区域抑尘绿化建设工作将纳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工作布局和督导考核体系。对场所外围抑尘防护隔离林带,将根据建设成效和检查验收结果,积极争取纳入各级植树造林奖补范围。对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或工作进展较慢的,开展专项督查,并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