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来看,整合后的国有林场有97个被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73个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3个被定为公益性企业性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后的事业编制数将压减45%左右。
国有林场原有医院、学校等全部分离,原国有林场代管的行政村(居委会、村民组)等全部转交地方政府。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均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益林经营管护等实行财政投入购买服务机制,确保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部门合作,全力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确保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记者 王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