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与会代表对建设部起草的“管理办法”均提出了修改意见,①、“管理办法”没有根据目前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园林绿化企业资信评价管理的相关机构全国各地设置不一致,大部份地区无相关机构,无法操作。②、“管理办法”中的第二条中的“评价结果应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发包承包活动和建设工程管理活动”,评价结果只是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一项内容,评价结果无法替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取消,对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根据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招标人一定会提出投标人应与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匹配的条件,否则无法操作。建议项目根据大小进行分类,初次按原资质等级的承接范围分大型、中型和小型。并按项目现场实施的最低人员配备,作为招标投标的要求。③、园林绿化企业资信评价管理平台应该尽快建立,并由建设部统一建设和维护,评价标准太粗,要统一和细化,平台各省(市)不再建设,防止地区市场垄断。④、“管理办法”中“现场管理方面”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不应该把土建的照搬过来,应该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修改。
为加快推进园林绿化行业建设市场资信体系建设,规范园林绿化行业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部于近日邀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北京市园林局、重庆市园林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全国10家一级园林绿化企业的代表,参加建设部起草的“园林绿化企业资信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