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森林和谐共生
中国园林网10月28日消息:森林作为唯一有生命并持续增值的基础设施,拥有着大自然最美的色调,统筹规划和建设好山、水、绿与人的和谐相融,不仅是焦作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的重要保障。
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革命圣地延安举行,在这次会议上,焦作市正式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金秋时节,收获这一国字号殊荣,正是对焦作市追逐绿色梦想,打造绿色城市最好的诠释和最高的肯定。
坚定不移地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焦作特色的转型示范之路,致力把焦作建设成为城市与森林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际知名旅游城和中国最美养生地,焦作始终在路上。
回眸经济转型呼唤生态文明
焦作市北依太行,南临黄河,“北山、中川、南滩”的地貌特征为这里蕴藏了丰厚的人文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太极圣地、山水焦作”两大名片更是享誉世界。
焦作以煤立市,后发展为一座以能源、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为主的重工业新兴城市,由于产业结构单一等问题,长期以来污染比较严重,环境压力一度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上世纪90年代末,焦作市委、市政府将发展旅游作为城市转型的突破口,高起点大手笔打造旅游产业,转型成功经验被写入了高中地理教科书。
作为中部地区国家首批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2012年初,焦作市被省政府批准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这个“示范”,对于一个传统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生态方面历史欠账较大的城市,肩负的任务可想而知。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助于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能有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壮大绿色产业。着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对于焦作的形象改善、旅游经济、转型示范乃至可持续发展均有着特殊作用和深远影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不仅是焦作市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的重要保障。
基于此认识,焦作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于2012年初作出了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决定,将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按“一核六极、一区两带、三网多点”进行总体布局,以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强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提升。
举措创新保障机制推动创森
为使各项创森任务落到实处,2012年初,焦作市成立“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各县(市)区均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2012年-2016年,连续五年组织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市创森工作大会,先后制定下发一系列文件,明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具体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三动”(高位推动、部门互动、市县联动)和“五定”(定具体任务、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工作责任、奖罚兑现),在机制和组织上为“创森”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倡导全社会形成“爱绿、护绿、增绿”良好风尚,焦作市以创森为契机广泛发动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焦作人民广播电台、焦作电视台开设专栏及专题报道。同时,投资3000余万元建立大型户外宣传标牌100余块,刷写墙体广告4717条,悬挂宣传横幅510条,中心城区完成23条公交线路及所有出租车LED顶灯宣传投放;开展了创森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征文演讲比赛、万人签名等活动,发放各类创森宣传资料20万份,使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自觉意识逐年增强,全市人民对创森支持率达98.86%、知晓率达95.88%、满意度达90.1%,促进了“大地植绿”向“心中播绿”的实质转变。美化绿化家园,资金投入是保障。焦作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农户投入”的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力推进生态与产业的互动融合。特别是创森以来,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投入造林绿化的资金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8%,县(市)区不低于1%,如南水北调高标准绿化奖补,仅市本级就兑付资金2000余万元,确保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群众利益协调兼顾。同时,为拓宽资金保障渠道,专门成立了项目计划领导小组,在积极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林业、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资金,集中打造亮点,实现了“多个龙头蓄水、一个池子放水”效应。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创森资金达48.1亿元。
创建过程中,焦作市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全市经济转型实际,通过创新林业发展机制,持续激发创建工作活力,进而巩固、提升森林城市的建设成果。造林方面,广泛采用工程造林方式,坚持造林与造景、造美、造富、造福相结合,全面调整林种结构,丰富了栽植品种,提升了栽植档次。经营方面,积极推进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尤其针对高速公路、南水北调两侧绿化难度大等问题,在确保生态林用地基础上,适当扩大项目实施宽度,侧重安排经济林、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并通过财政奖补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实现了生态与产业良性互动和“四两拨千斤”的效果。管护方面,注重发挥法规制度强制作用,先后出台了《焦作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焦作市公益林管理办法》《焦作市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等,逐级明确管护主体、管护目标和管护职责,杜绝了“重造轻管”现象,形成了“造管并重”机制。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民心工程,是德政工程。焦作市将创森工作列入全市“十大建设”项目,建立领导分包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跟踪问效制度、观摩评比制度,推行“一项任务、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观摩、一年一考核”的“七个一”工作法,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市创森指挥部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有力地推动了创森工作高效开展。
成效组组数据印证创森成果
自创森以来,焦作市上下齐心协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使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为整体实现由“黑色印象”到“绿色主题”的转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指标:截至201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1.1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07平方米,林网控制率达95%、道路绿化率达81.3%、沟河水岸绿化率达88.81%、村庄绿化率达44.27%,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造林:着力组织实施了太行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改扩建、生态廊道绿化、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森林抚育和改造等44项林业重点工程,2012年—2015年共完成森林资源培育73.3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6%以上。
城区绿化:4年累计投资4亿元,改善和新建各类公园39处,新增城区绿地面积115公顷,实现了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
产业:2015年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36.38亿元。目前,全市有各类木材加工企业480家,年加工能力54万立方米,年产值7亿元,有25万劳动力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关产业,发展面积(包括鲜切花、绿化苗木等)7.47万亩,产值近4亿元;2015年,全市森林景观游客人数就达450余万人次,综合效益达7.17亿元。
资源: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达到48.83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达到7.76万亩,市级公益林面积达5万亩。
保护:连续15年开展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工作,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较好地实现了“一降三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森林火灾平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2012—2015连续四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多次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3月被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评为“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建立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和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总计37.07万亩。计划新增省级湿地保护区面积9.88万亩,总体规划已评审待批。
科技:全市每年引进推广林果新品种、新技术10个(项),2012年—2015年共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园区4个,科技示范林(园)8处,并按省林业厅要求制(修)订林业地方标准4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3项、市级科技成果5项,取得省级林木良种证3个,育苗良种率达80%以上、工程造林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46%;林业专业合作社达327家,6个县(市)全部成立林权管理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实现林权管理机构全覆盖的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