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基础,管理机构职能薄弱是目前制约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两个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现场查看时,看行业主管部门人事档案。
11.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城市绿化条例》第四条要求:“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一个城市的园林绿化科研能力是实现高质量园林绿化的重要保障。本项评价内容有城市科研机构和实际应用的科研成果两项。因为城市的规模不同,发展条件和需求也不尽相同。一些城市可能没有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但可依托大城市的资源完成科技成果,所以评价中科研机构和科研成果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认为满足评价要求。
强调基础研究和园林绿化管理的应用性研究。如园林垃圾循环利用、园林绿地生态功能量化研究、数字化、智能化园林绿化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