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确定了绿色村庄的具体标准。在村庄规划方面,要科学合理,尊重自然生态,村庄绿化严格执行规划。在村庄绿化方面,村内道路两侧和坑塘河道沿岸已全面进行绿化;公共场所绿化科学合理;农户房前屋后、庭院适宜绿化的地方,已全部进行了绿化;村庄周边形成了绿化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了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村庄绿化率不低于20%。在村庄建设方面,农房建设积极应用绿色建材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绿色能源,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近日,省住建厅、省美丽乡村办、省林业厅、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通知》,确定我省绿色村庄创建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的标准,到2025年90%以上的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各市、县(市、区)要制定绿色村庄创建的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