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个朋友在微信圈的一段留言引起了笔者的深思。他说,某企业推出了一个所谓的新品种,取名叫“某某树”,经仔细甄别,所谓的“某某树”其实是个传统老品种,叫“某树”,并非什么新品种。他问笔者,是不是推介的人不知道“某某树”就是“某树”,或者明知而故弄玄虚。笔者告诉他,这两种情况或许都有。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一个树种被冠以多个名字的现象也并非个案,为了炒作一个新品种,起个响亮、诱人的品种,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笔者认为,对树木,特别是一些新优品种进行适当的包装,是有必要的,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想借着名字来进行炒作,则不是明智之举。树木是否有市场前景,是要综合考量的,不能单凭名字就能确定下来。说白了,名字再豪华、大气,苗子性状不稳,长势不良,外观不美,也等于零。现在,业内存在一种浮躁之气,某个新品种,起个华丽的名字,还没经过足够的时间考验,也没有经过区域种植试验,便急于推向市场,妄称该品种多么耐严寒,多么抗干热,长势有多么快。树木名称不仅成了吸引人的招牌,还成为炒作品种的噱头。这种行为,无疑是对这个品种的戕害,对推广新品种,发展新品种,没有任何裨益。
我国幅员辽阔,树木名称也不统一,业内也曾就树木名称的问题进行过讨论,很多人都赞成一树一名。对于此,笔者认为,一树多名,同名异树的现象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没必要完全统一,毕竟各地文化和习俗不同,我们要尊重和保护传统习俗。但需要提示的是,树名不能成为炒作的抓手,不能被不良从业者所利用。还记得前几年,一个朋友给笔者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曾在某地调运了一些丝棉木,当地的苗木经纪人给他弄来的却是杜仲,由于是裸根定干苗,且规格也不大,加上没有经过认真的验收,栽植成活后,才发现树木品种搞错了。在质询那个经纪人时,对方还振振有词地说,当地就把杜仲叫作丝绵树。后经过了解,丝绵树确实也是杜仲的别称之一。“丝绵树”和“丝棉木”,在口口相传中只是一字之差,却差之千里。笔者认为,对于树木名称,在流通环节中,最好以学名为准,尽量少用或着不用别称。
树木的名称,仅仅是一个代号而已,或标明其习性,或带有地域色彩,或是外观的简述,完全没必要搞得天花乱坠,简单、明了,有特色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