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指出,园林绿化工程作为最普惠的民生工程和最为广泛的公共服务产品,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式就是政府将以特许经营的形式,通过市场竞争委托不同种类的伙伴绿化公司进行建设和管理,从而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这种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是能有效消除费用超支。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建设和融资,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建设的全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科学性、合理性。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二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角色将从过去的公共服务产品直接提供者变成公共服务产品生产分配的监管者,减少了财力物力付出,彻底转变了政府职能。
三是能最大限度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路径。同时,在市场竞争机制下,私营部门参与项目全程,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四是政府部门和民间企业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以PPP模式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趋势,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最佳方式。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经济体普遍都在推广和使用这一模式。PPP模式的建立基石,是每一个细分市场均得到了充分发育。每一个细分市场的产品,都尽可能在成本上做到了最低,在质量上做到了最好,且每一个细分市场的产品对应于相应细分市场的需求。这是因为,私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必然会优中选优,必然会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方式,必然会尽可能选择低成本和高回报的经营方式和产品。
PPP是市政园林模式的进步
PPP模式与BT模式不同,长期投资回收稳定,可实现合作双赢。PPP模式是一种私人资本与政府资本合作模式,与传统BT模式不同,一般以股权资本设立项目公司来运作项目,这样既可以吸引长期资本入股,同时项目收益一般比较稳定,可进行项目融资,从而使公司隔离项目风险。
同时,PPP模式还利用多重多方协议形式规范各方风险分配,确保合作资本方的地位平等与利益诉求。比如吸引长期资本要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吸引银行贷款要签订借款协议,成立项目公司要签订PPP合同,这些合同协议都对各股权与债权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避免某方违约对其他方造成不利影响。
相对于原有BT模式,政府从原有债务方转变为权益方,而且政府往往以非现金形式出资,其在态度上必然更加积极,行政资源会更加向项目倾斜,以保证项目稳定的现金流。园林公司改善商业模式有望从PPP开始突围。
PPP模式刺激行业投资
PPP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受国内环境等问题影响,中国未来加大绿色城镇及环保领域投资,但环保、园林项目的建设需要资金量大,对于政府或企业都是沉重的负担,引入社会资本的PPP模式将发挥共同利益最大化,加速环保园林领域的改革与推进。
自2015年四季度以后,园林绿化行业内推进PPP进程加快,大量项目陆续签订。国内排名前几十名的大型园林企业,如东方园林、棕榈园林、普邦园林、岭南园林等,每年承建上千亿元的市政和房地产绿化工程。在施工建设中,他们通过苗木经纪人,从成千上万的种植农户手中采购大量的绿化苗用于园林建设,对工程苗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类PPP项目签约比重均衡。项目融资和风险分担体系是PPP项目的两大核心要素,也是国内PPP发展的长期掣肘,未来有望随着中央支持资金设立、特许经营法与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法立法工作加速得到解决。
经过2015年对PPP投资的深化改革,2016年将迎来PPP投资落地大年。至2016年4月,财政部PPP入库项目总数7704个,项目总金额8.8万亿,基建和环保占比八成。PPP相关立法工作持续推进,PPP产业基金规模超6000亿,投资环境趋于改善,PPP项目签约率+30%,相比2015年实现大幅度上升。PPP长中短期驱动因素未有实质性改变,万亿市场投资容量仍待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