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组织修编绿地系统规划。各地要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等理念融入规划编制、修编过程,提高绿地规划指标,完善公园体系布局,科学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早日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网络。完成规划修编的,要尽快划定绿地系统线,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做好增绿提质工作。各市、县要谋划建设一定宽度、有生态效应的环城林带。加强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林荫停车场建设。高标准做好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严格居住区绿地率审批,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居住区不低于30%。开展老城区增绿专项行动,实施见缝插绿、破硬建绿。提倡有条件的建筑物楼顶建设花园绿地,引导居民开展庭院、阳台绿化美化。重新启动河北省园林博览会,充分发挥专业展会的带动作用。
进一步推进园林城创建。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园林城。环首都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对2012年命名的省级园林城进行复查,提升既有省级园林城品质。石家庄市、保定市所辖县(市)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带动县城建设。
开展县城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各县(市)要按照《河北省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提升园林城创建品质,加大公园游园和各类绿地建设力度,完善绿地系统布局,构筑生态绿色空间。加快绿道绿廊建设,统一标识,完善功能,逐步推进串联成网。
加强城市绿地管护。严格管理规划绿地和现有绿地,严禁侵占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确保养护资金投入,实施精细化管护。纠正“重建轻管,只建不管”及绿地建成后无管养资金、人员保障,造成绿地难以发挥应有景观、生态效益的问题。
启动海绵型绿地建设。各地要稳步推进海绵型绿地建设,加强下凹绿地、透水铺装等建设,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积极推广适用于本地区的海绵型绿地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按照“慎砍树、不填湖、不填塘”的要求,保护好城市中湖泊坑塘。
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坡地、污染土地,实施生态化修复,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再现绿水青山。加强生态隔离带和绿道绿廊建设,完善城乡连接线绿色通道,保护利用好山体水系等自然资源,不断增加绿色休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