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确定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各省市也推出一批本区域“十三五”时期“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然而许多主要城市仍采用快排模式,雨水落到硬化地面沿管道集中排出。针对“十三五”时期我国如何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提质扩容,建议如下:
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应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充当好决策指挥角色,应辅导支持我国若干城市进入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行列。要多规合一,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水务、市政、道路、园林、交通、环卫、防汛、节水办等部门职责,制定“海绵城市”控制目标。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新思路,全面推行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
探索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多级的“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基金,再通过PPP模式等有效聚合社会资本建设“海绵城市”,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推广“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体系,并出台“海绵城市”低影响设施开发建设示范项目补贴政策和验收奖励。加快发展和应用渗水新建材,提高渗水材料自主创新率与普及应用率,必要时将新建材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推广洁水与节水并重技术,推进绿色建筑施工。建设污水分散处理设施和分布式污水处理厂。
建设“海绵社区”、“海绵校园”和“海绵公园”,多建设雨洪调节池或人工湿地、植物浅沟等,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可以减少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再处理压力和污泥二次污染的风险。有效利用中水回渗,推动我国消防用水使用中水。
在全社会普及宣传“水十条”环保政策,宣导绿色发展指导下的“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支持全国各地给排水协会和节水社会组织,针对国情加强政产学研用金一体化,协同创新,推动我国“海绵城市”中吸水、蓄水、渗水、净水、调水、用水、排水的一体化,力促达到全民参与的“绿色用水”和“节水护水”。大力培育熟悉雨洪管理技术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