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BlUe”给本报记者发来了一段视频:市区街心公园,一名女子提着黑色塑料袋,将五六朵栀子花装进了袋子里。他觉得:“这样的行为太缺德了。”
5月31日中午,记者来到视频拍摄地,栀子花开得正艳,一股芳香扑鼻而来。很多人在公园里乘凉,大家说,最近经常有人会摘上几朵栀子花,时令草花被整株挖走,杜鹃的顶芽被剪,剪芽者准备拿去扦插。
观赏性强的花,最容易被摘“摘花的行为非常常见。”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叶帆影说,一般情况下,有香味的和观赏性强的花最容易被摘。栀子花和桂花都具有香味,特别是桂花,每年飘香时,经常会被人连枝折去。
近年来,我市也在公园、广场或者道路上种植了很多观赏性较强的花。体育场路、东辉广场和时代广场等地种了大花月季,但也频遭黑手。
“我们也种了郁金香、百合等花,但为了防止被摘,只种在封闭式的公园里,比如看管较好的锦屏公园,其他地方只零星种一点。” 叶帆影说。
2013年,市园林管理处开始在市区播种景观花卉,成片的花海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是,这些花也难逃被摘的厄运。“特别是第一年,景观花卉被摘得很厉害,他们都是整把整把地摘。”
除了摘花,有些人还会挖花。叶帆影说,有的苗圃刚种下就会被挖走;花箱里的时令草花,会被整株挖走;有的可扦插花卉,会被砍去枝条……
此外,绿化树木中不乏杨梅树、桃树等果木。果实还未成熟,就有人采摘,有人甚至还用棒挥打果树让果实落下来。
采花行为处罚难
毋庸置疑,花朵被采摘后,对市容有所影响。而破坏性的采摘,会伤害到树木,如桂花树被折枝后,来年就少了这一簇的桂花。
叶帆影说,采摘公共场所的花朵自然是不允许的,也是不道德的行为。他们也发现过好多次,因采摘数目较少、损失不大,一般都是以劝阻为主。另一方面,园林管理处并没有处罚的执法权。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责令限期改正、回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相关处罚有明文规定,但处罚采摘花朵的行为操作起来较难。“一是取证难,二是采摘一朵、两朵花被处罚,公众也较难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但如果大批量地破坏花卉,就要被处罚。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朱圣勇律师说,采摘公共场所的花朵归自己所有,这实际上是一种盗窃行为。虽然每次采摘的花朵数额很少,但多次采摘的话,就构成了盗窃罪。“但实际上,因此被定罪的例子还没有。”朱圣勇说。
他山之石
2011年8月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下属的昆明动物园、翠湖公园、郊野公园、昙华寺公园、西华公园、大观公园、金殿公园、黑龙潭公园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此后,这些公园可以对园内发生的部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自2014年1月1日起,北京119名执法队员进驻颐和园、动物园等11家市属公园,开始对游人的不文明游园行为开展行政执法。这些执法人员上岗后,各公园执法队会依照《北京市公园条例》,对公园内的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处罚。2002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公园条例》中,对在公园攀折花木现象不仅是“严格禁止”,还有具体的处罚内容:“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的,给予警告,并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手记:为什么采花的事情频频发生?根本原因在于,大家认为这虽然不应该,但也无伤大雅。
公园里的花开得那么多,采摘一朵又有何妨?但是,如果大家都去采摘,再多的花也会被摘完。
“勿以恶小而为之”。明知道不该做却去做,这是对自己的行为放任,是道德的丧失。公园里的花是用来共赏的,不是供个人欣赏的。独赏不如共赏,我们呼吁采花者手下留情。
眼下,我市正在多城同创,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显然,采花的行为和多城同创是相悖的。一座文明的城市首先是整洁美丽的,这不是靠清扫垃圾等就能完成的,更需要市民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爱护环境。
采花的行为虽小,但确实是衡量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政府部门更要在规范市民行为上下功夫,对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必要时给予处罚,让每位市民都成为“文明有礼温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