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被抓现行
5月25日下午4点多,市民张先生经过中山路奥林匹克广场附近时,看到两名中年男子在挖路边的景观花卉。“我看到他俩在那边说边笑,然后将挖好的花装进一个白色的编织袋里。 ”张先生说,看到这一幕,他赶紧上前制止。“我当时就问他俩是干啥的?为啥在这里挖花? ”张先生说,见到自己上前询问,两名男子刚开始置之不理,后来称挖花是要把花移走种植。两名男子的话并没有让张先生相信,在张先生的一再追问下,两名男子扔下挖掉的花离开了现场,而张先生也将自己看到的一幕拍成了视频。
挖花两男子已被开除
据张先生介绍,其中一名男子身穿蓝色工作服,上有“沙区园林”的拼音缩写。随后,张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相关部门。在记者的追查下,沙区园林处根据视频内容,确认两名挖花的男子为单位临时工。据挖花的两名男子介绍,之所以挖花是因为个人喜欢花卉,想将花卉箱里的花带回家种植,才做下了糊涂事儿。
由于两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其单位决定扣除两人当月工资,并将两人开除。
景观花卉不适宜回家种植
记者了解到,中山路两侧景观花卉的种植由大连世纪种苗有限公司负责。据其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公司就在中山路两侧栽种了10万多株景观花卉,可连日来,偷花的事件屡次发生,仅一个月就被偷了2000多株,损失了数万元。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栽种在花卉箱里的花都保持着原始的自然生长状态,若被偷走重新补植,其形态也会有所不同,观赏性大打折扣。而且有些人偷走花的同时,还带走了花卉箱里的种植土,这样给后期的养护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些景观花卉需要通风和足够的光照,不适合带回家种植。”负责人说。
相关规定
根据《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从事损害城市绿地活动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或者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倍以下处以罚款。
■《老太推着平板车来挖树 绿化带形成10平米大豁口》后续报道
挖树老人疑患精神疾病
日前,市民田先生曾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他经常看到一位老人推着平板车到西南路富华街的花坛里挖树。本报报道此事后,记者接到了辖区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民警告知记者,挖树一事他们也曾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据其调查了解,这位经常挖树的老人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挖掉的树也并没有拿回家,而是直接扔在了绿化带附近。“我们已经通知其子女对其进行看管,避免再出现类似事件。 ”民警说,已经通知园林绿化部门对绿化带进行补植。当晚,记者也接到了田先生打来的电话,施工人员已经赶到现场,将残缺的绿化带进行了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