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有市管道路、广场绿化的保洁职责下放相关区、开发区;将市管的166条城市道路中的116条和10个广场中的3个广场的绿化养护职责下放相关区、开发区,下放绿化面积306万余平方米。下放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占用绿化用地审批及城市砍伐、迁移树木(古树名木)审批等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任何单位不得违反,今后更新行道树或新建道路绿化,要按照“一街一景”原则,作为景观工程打造。
5月23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将日常养护权下放给区级,即“市属区管”,将区级上交的城市绿化的所有权保留在区级,仅将日常养护权上交给市级,即“区属市管”,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