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调查发现,张店南京路淄博实验中学附近的槐树破坏最为严重,很多树枝被弄断,堆在树下,有的树枝被拖到了旁边的绿化带里。“每天早上5点到7点多,来采摘的人最多,很多人采摘的时候,把树枝都弄断了,该有人管管。”附近休息的一位老人介绍说。
据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国槐和黄金槐处于开花期,有很多市民在树下攀折树木摘槐米,造成满地都是折断的小树枝和散落的槐米,破坏了园林绿化苗木,影响树木正常生长,造成树势衰弱,严重影响了市容观瞻和城市形象。
园林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摘槐米时安全保障也成问题。很多市民为摘槐米攀爬到树上,很多年龄较大的老年人爬上树顶端,很容易从树上掉落;还有部分市民用长竹竿攀折树枝,容易伤到过路市民。
此外,为防治国槐尺蠖等病虫害,园林部门对两侧行道树定期喷洒化学药剂,导致槐米上会有一定量的农药残留,对市民的身体健康也是有一定影响的。该工作人员提醒说。
市园林局监察科科长郑健介绍说,针对市民采摘槐米的情况,园林局将安排养护单位加强巡逻劝导,如果效果不佳,将联合城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处罚。
头条链接 损伤致死树木 将会被罚款
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一)挖掘、攀折花木,采摘花果树籽,在树木上钉钉、刻划,围圈树木,利用树木搭盖,损伤树木根系;(二)在城市绿地内擅自挖坑取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停放车辆;(三)在树冠下或者草坪内焚烧物品,设置煎、烤、蒸、煮等摊点,在树木根部封砌、封固地面;(四)损伤致死树木;(五)其他损坏园林绿化成果及设施的行为